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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輔具福利圖示
身心障礙手冊申請流程

申請項目

辦理地點

檢具證件

費用

申請流程

1.初領

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

一吋半身照片三張、戶口名簿及身分證(十二歲以下免持)、印章

免費

領取鑑定卡(由承辦人初填)

至指定醫院做檢查

鑑定卡交社會課

經核符合障礙分類名稱及鑑定標準者,即可領取

2.變更類別

一吋半身照片三張、戶口名簿及身分證(十二歲以下免持)、印章

領取鑑定卡(由承辦人初填)

至指定醫院做檢查

鑑定卡交社會課

經核符合變更,即予變更登記

3.補發(身心障礙手冊遺失)

填寫補發申請書

經承辦人補閱個案資料核對無誤

換發新手冊

4.換發(身心障礙手冊破損不堪使用)

繳還原身心障礙手冊

經承辦人補閱個案資料核對無誤

換發新手冊

5.住遷異動變更登記

(1)戶籍遷離原鄉、鎮、市、區公所轄區者

一吋半身照片二張、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十二歲以下免持)、舊身心障礙手冊

申請人函請原鄉、鎮、市、區公所將原建檔資料移出至新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繳附有關證件後領取新手冊

(2)住處異動戶籍仍在同一鄉、鎮、市、區公所轄區者

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十二歲以下免持)、舊身心障礙手冊

繳付有關證件由承辦人在異動註記欄內變更登記

6.註銷(障礙級別、標準規定或死亡)

死亡證明影本(其他書面證明、身心障礙手冊)

身心障礙手冊持有人死亡時,其家人或關係人應檢具證件由鄉、鎮、市、區公所註銷

※委託申請者,受委託人應另檢附授權書及個人身分證影印本
■身心障礙者之分級及鑑定標準
■身心障礙之鑑定人員及鑑定方法
■輔具補助費用標準
■各縣市社會局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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